站内搜索:
    • 公司:
    • 金华赢跃品创专利代理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
    • 联系:
    • 朱先生
    • 手机:
    • 13665843873
    • 电话:
    • 0579-88359277
    • 传真:
    • 0579-88359277
    • 地址:
    • 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东城街道总部中心世贸中心北一401室
    • 微信:
本站共被浏览过 4023919 次
用户名:
密    码:
产品信息
您所在的位置:首页 > 详细信息

永康版权登记办理流程,因为专业所以信赖

2024-04-30 10:56:01 648次浏览

价 格:面议

著作权登记范围

版权又称为著作权,根据自愿原则,对下列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:

软件著作权;

文字作品;

口述作品;

音乐、戏剧、曲艺、舞蹈、杂技艺术作品;

美术、建筑作品;

摄影作品;

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;

工程设计图、产品设计图、地图、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;

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。

此外还受理其他与著作权有关事项的登记;各类作品(计算机软件除外)授权事项登记;录音、录像制品登记;其他与著作权有关的受国家版权局的指定,中心进行的登记等。

出版境外音像制品合同登记

受国家版权局的委托,音像出版单位出版境外音像制品,包括以录音带、录像带、激光唱盘、激光视盘及其他音像制品形式的出版合同,报中心认证登记。

质押合同

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。

各项登记有关服务

提供与各项登记有关的咨询服务;代为起草与各项登记有关的文书,联系与登记有关的事务等。

著作权登记收费项目已经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,中心按照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著作权自愿登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》规定收费。

申请作品登记应当提交的文件包括:身份证明和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(如: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、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、样本等)。

其他著作权人还应出示表明著作权人身份的证明(如继承人应出示继承人身份证明;委托作品的委托人应出示委托合同)。

版权是对计算机程序、文学著作、音乐作品、照片、游戏,电影等的复制权利的合法所有权。除非转让给另一方,版权通常被认为是属于作者的。大多数计算机程序不仅受到版权的保护,还受软件许可证的保护。版权只保护思想的表达形式,而不保护思想本身。算法、数学方法、技术或机器的设计均不在版权的保护之列。

被浏览过 4023919 次    版权所有:金华赢跃品创专利代理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(ID:10545708) 技术支持:帅国莉

12

回到顶部